實施增值稅和所得稅優惠政策
在政策優惠期限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提高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
在政策規定期限內,將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
減半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022年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小微型企業,經稅務機關核準后,對該年度上述兩項稅額減半征收。
實施延長醫保費和采暖費
繳費期限優惠政策
用人單位2022年1月至6月屬期醫療保險費征繳期限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征期延長期內免收滯納金。繼續執行采暖費補貼專項資金1%征繳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5月31日。
附件:大連市助企紓困推動經濟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云發改財金〔2022〕226號,將旅游業作為重點幫扶行業提出6項針對性政策和措施,有助于為企業減負,政策扶持輸血,企業也需要積極自救,增強造血功能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
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專門用于經營農產品的房屋土地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延長至2023年底等優惠政策,承租國有房屋租金減免
全面落實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6條,加大減費政策支持力度4條,加大減租政策支持力度1條,減輕疫情防控負擔2條,強化金融支持4條
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六稅兩費;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承租人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給予租金減免;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征六稅兩費;新購置的設備在 500 萬元以上的,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蘇政辦發〔2022〕25號),支持市縣建立10-15天市場供應量的成品糧油儲備,省財政對按計劃落實的市縣給予定額補貼,專項資金支持各地對住宿餐飲等行業企業防疫物資支出
2022年1-6月份營業收入實現正增長且高于所屬門類平均增速的,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瞪羚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減免房屋租金總金額的30%,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延續階段性降費率政策;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精準落實就業創業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防疫支出給予補貼支持,按照防疫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的費用,給予3個月全額補貼支持,2022年免除6個月租金
浙政辦發〔2022〕25號,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錫政發〔2022〕6號,中小微企業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加大稅收優惠政策力度等9條措施;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排查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等4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