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2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如下:
一、落實2020年發展主要目標和下一階段工作總體部署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預期目標。
1.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前提下,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以改革開放為動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加大“六穩”工作力度,保居民就業、;久裆、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堅定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確保完成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國務院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2.優先穩就業保民生,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努力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城鎮新增就業900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6%左右,城鎮登記失業率5.5%左右;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5%左右;進出口促穩提質,國際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重大金融風險有效防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下降,努力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局、國務院扶貧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
(二)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為。
3.今年赤字率擬按3.6%以上安排,財政赤字規模比去年增加1萬億元,同時發行1萬億元抗疫特別國債。上述2萬億元全部轉給地方,建立特殊轉移支付機制,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業、;久裆、保市場主體,包括支持減稅降費、減租降息、擴大消費和投資等,強化公共財政屬性,決不允許截留挪用。要大力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減,重點領域支出要切實保障,一般性支出要堅決壓減,嚴禁新建樓堂館所,嚴禁鋪張浪費。各級政府必須真正過緊日子,中央政府要帶頭,中央本級支出安排負增長,其中非急需非剛性支出壓減50%以上。各類結余、沉淀資金要應收盡收、重新安排。要大力提質增效,各項支出務必精打細算,一定要把每一筆錢都用在刀刃上、緊要處,一定要讓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有真真切切的感受。(財政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
(三)穩健的貨幣政策要更加靈活適度。
4.綜合運用降準降息、再貸款等手段,引導廣義貨幣供應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明顯高于去年。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創新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務必推動企業便利獲得貸款,推動利率持續下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四)就業優先政策要全面強化。
5.財政、貨幣和投資等政策要聚力支持穩就業。努力穩定現有就業,積極增加新的就業,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各地要清理取消對就業的不合理限制,促就業舉措要應出盡出,拓崗位辦法要能用盡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五)繼續打好三大攻堅戰。
6.脫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完成的硬任務,要堅持現行脫貧標準,增加扶貧投入,強化扶貧舉措落實,確保剩余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健全和執行好返貧人口監測幫扶機制,鞏固脫貧成果。(國務院扶貧辦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7.要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實現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生態環境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8.加強金融等領域重大風險防控,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加大宏觀政策實施力度,著力穩企業保就業
(六)加大減稅降費力度。
9.強化階段性政策,與制度性安排相結合,放水養魚,助力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繼續執行去年出臺的下調增值稅稅率和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政策,新增減稅降費約5000億元。前期出臺6月前到期的減稅降費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征公共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娛樂、文化體育等服務增值稅,減免民航發展基金、港口建設費,執行期限全部延長到今年年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所得稅繳納一律延緩到明年。預計全年為企業新增減負超過2.5萬億元。要堅決把減稅降費政策落到企業,盡力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中國民航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七)推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10.降低工商業電價5%政策延長到今年年底。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降低15%。減免國有房產租金,鼓勵各類業主減免或緩收房租,并予政策支持。堅決整治涉企違規收費。(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八)強化對穩企業的金融支持。
11.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再延長至明年3月底,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應延盡延,對其他困難企業貸款協商延期。(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牽頭,6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完善考核激勵機制,鼓勵銀行敢貸、愿貸、能貸,大幅增加小微企業信用貸、首貸、無還本續貸,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數據降低服務成本,提高服務精準性。(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6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資擔保覆蓋面并明顯降低費率。(財政部、銀保監會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要高于40%。(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牽頭,12月底前完成)促進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支持企業擴大債券融資。(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8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加強監管,防止資金“空轉”套利,打擊惡意逃廢債。金融機構與貸款企業共生共榮,鼓勵銀行合理讓利。(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為保市場主體,一定要讓中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明顯提高,一定要讓綜合融資成本明顯下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適時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九)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
12.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群體就業支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今年高校畢業生達874萬人,要促進市場化社會化就業,高校和屬地政府都要提供不斷線的就業服務,擴大基層服務項目招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做好退役軍人安置和就業保障。(退役軍人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實行農民工在就業地平等享受就業服務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幫扶殘疾人、零就業家庭等困難群體就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今年對低收入人員實行社保費自愿緩繳政策,涉及就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取消,合理設定流動攤販經營場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7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資助以訓穩崗拓崗,加強面向市場的技能培訓,鼓勵以工代訓,共建共享生產性實訓基地,今明兩年職業技能培訓3500萬人次以上,高職院校擴招200萬人,要使更多勞動者長技能、好就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當年任務)
三、依靠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發展新動能
(十)深化“放管服”改革。
13.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要調整措施、簡化手續,促進全面復工復產、復市復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動更多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做到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放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經營場所限制,便利各類創業者注冊經營、及時享受扶持政策。(市場監管總局牽頭,12月底前完成)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牽頭,適時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以公正監管維護公平競爭,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一)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
14.推動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務中小微企業。(銀保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適時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改革創業板并試點注冊制,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證監會牽頭,6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落地)強化保險保障功能。(銀保監會牽頭,年內持續推進)賦予省級政府建設用地更大自主權。(自然資源部牽頭,6月底前完成)促進人才流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培育技術和數據市場,激活各類要素潛能。(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二)提升國資國企改革成效。
15.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國務院國資委牽頭,10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資監管體制。(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基本完成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國務院國資委牽頭,12月底前完成)國企要聚焦主責主業,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提高核心競爭力。(國務院國資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十三)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16.保障民營企業平等獲取生產要素和政策支持,清理廢除與企業性質掛鉤的不合理規定。構建親清政商關系,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限期完成清償政府機構、國有企業拖欠民營和中小企業款項的任務。(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逐月調度通報清欠情況)
(十四)推動制造業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
17.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大幅增加制造業中長期貸款。(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發展工業互聯網,推進智能制造,培育新興產業集群。發展研發設計、現代物流、檢驗檢測認證等生產性服務業。電商網購、在線服務等新業態在抗疫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要繼續出臺支持政策,全面推進“互聯網+”,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郵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9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十五)提高科技創新支撐能力。
18.穩定支持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引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促進產學研融通創新。加快建設國家實驗室,重組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發展社會研發機構,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發展民生科技。深化國際科技合作。改革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暢通創新鏈,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科研環境。實行重點項目攻關“揭榜掛帥”,誰能干就讓誰干。(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財政部、外交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國務院國資委、中科院、工程院、國家能源局、國家國防科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家知識產權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十六)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19.發展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增加創業擔保貸款。(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化新一輪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新建一批雙創示范基地。(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堅持包容審慎監管,發展平臺經濟、共享經濟,更大激發社會創造力。(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四、實施擴大內需戰略,推動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
(十七)推動消費回升。
20.通過穩就業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費意愿和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商務部、國家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支持餐飲、商場、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務業恢復發展,推動線上線下融合。促進汽車消費,大力解決停車難問題。發展養老、托幼服務。發展大健康產業。改造提升步行街。支持電商、快遞進農村,拓展農村消費。要多措并舉擴消費,適應群眾多元化需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體育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郵政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全國老齡辦、全國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八)擴大有效投資。
21.今年擬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3.75萬億元,比去年增加1.6萬億元,提高專項債券可用作項目資本金的比例,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6000億元。重點支持既促消費惠民生又調結構增后勁的“兩新一重”建設,主要是: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新一代信息網絡,拓展5G應用,建設數據中心,增加充電樁、換電站等設施,推廣新能源汽車,激發新消費需求、助力產業升級。加強新型城鎮化建設,大力提升縣城公共設施和服務能力,以適應農民日益增加的到縣城就業安家需求。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3.9萬個,支持管網改造、加裝電梯等,發展居家養老、用餐、保潔等多樣社區服務。加強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設。增加國家鐵路建設資本金1000億元。健全市場化投融資機制,支持民營企業平等參與。要優選項目,不留后遺癥,讓投資持續發揮效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民政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能源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九)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
22.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綜合帶動作用,培育產業、增加就業。(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完善便民、無障礙設施,讓城市更宜業宜居。(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加快落實區域發展戰略。
23.繼續推動西部大開發、東北全面振興、中部地區崛起、東部率先發展。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推進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編制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促進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加快發展。發展海洋經濟。(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24.實施好支持湖北發展一攬子政策,支持保就業、保民生、保運轉,促進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一)提高生態環境治理成效。
25.突出依法、科學、精準治污。深化重點地區大氣污染治理攻堅。(生態環境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加強污水、垃圾處置設施建設,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快人口密集區危化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26.嚴懲非法捕殺、交易、食用野生動物行為。(國家林草局、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二)保障能源安全。
27.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發展可再生能源,完善石油、天然氣、電力產供銷體系,提升能源儲備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五、確保實現脫貧攻堅目標,促進農業豐收農民增收
(二十三)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28.加大剩余貧困縣和貧困村攻堅力度,對外出務工勞動力,要在就業地穩崗就業。開展消費扶貧行動,支持扶貧產業恢復發展。繼續執行對摘帽縣的主要扶持政策。接續推進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全力讓脫貧群眾邁向富裕。(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深化東西部扶貧協作和中央單位定點扶貧。(國務院扶貧辦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強化對特殊貧困人口兜底保障。(民政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搞好脫貧攻堅普查。(國家統計局、國務院扶貧辦牽頭,7月開始對第1批普查對象進行現場登記)
(二十四)著力抓好農業生產。
29.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提高復種指數,提高稻谷最低收購價,增加產糧大縣獎勵,大力防治重大病蟲害。支持大豆等油料生產。(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懲處違法違規侵占耕地行為。(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新建高標準農田8000萬畝。培育推廣優良品種。(農業農村部牽頭,12月底前完成)完善農機補貼政策。(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化農村改革。(農業農村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加強非洲豬瘟等疫病防控,恢復生豬生產,發展畜禽水產養殖。(農業農村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健全農產品流通體系。(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壓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14億中國人的飯碗,務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五)拓展農民就業增收渠道。
30.支持農民就近就業創業,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擴大以工代賑規模,讓返鄉農民工能打工、有收入。加強農民職業技能培訓。依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扶持適度規模經營主體,加強農戶社會化服務。(農業農村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支持農產品深加工。(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完善鄉村產業發展用地保障政策。(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增強集體經濟實力。(農業農村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增加專項債券投入,支持現代農業設施、飲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環境整治,持續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農村部、水利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農業發展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
六、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
(二十六)穩定產業鏈供應鏈。
31.面對外部環境變化,要堅定不移擴大對外開放,穩定產業鏈供應鏈,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七)促進外貿基本穩定。
32.圍繞支持企業增訂單穩崗位保就業,加大信貸投放,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降低進出口合規成本,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商務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進出口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加快跨境電商等新業態發展,提升國際貨運能力。(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國家郵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9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推進新一輪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商務部牽頭,8月底前完成)籌辦好第三屆進博會,積極擴大進口,發展更高水平面向世界的大市場。(商務部牽頭,11月底前完成)
(二十八)積極利用外資。
33.大幅縮減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完成)出臺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商務部牽頭,12月底前完成)深化經濟特區改革開放。(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開放自主權。(商務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在中西部地區增設自貿試驗區、綜合保稅區,增加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商務部、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加快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商務部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營造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九)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
34.堅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場原則和國際通行規則,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開展互惠互利合作。引導對外投資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外交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
35.堅定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積極參與世貿組織改革。推動簽署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推進中日韓等自貿談判。(商務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共同落實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致力于加強與各國經貿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商務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七、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社會事業改革發展
(三十一)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36.堅持生命至上,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制,加強傳染病防治能力建設,完善傳染病直報和預警系統,堅持及時公開透明發布疫情信息。(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12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用好抗疫特別國債,加大疫苗、藥物和快速檢測技術研發投入,增加防疫救治醫療設施,增加移動實驗室,強化應急物資保障,強化基層衛生防疫。加快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普及衛生健康知識,倡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教育部、民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0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要大幅提升防控能力,堅決防止疫情反彈,堅決守護人民健康。(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二)提高基本醫療服務水平。
37.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增加30元。(財政部、國家醫保局牽頭,7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開展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國家醫保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對受疫情影響的醫療機構給予扶持。(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牽頭,12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建設區域醫療中心。(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提高城鄉社區醫療服務能力。推進分級診療。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促進中醫藥振興發展,加強中西醫結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醫保局、國家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7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嚴格食品藥品監管,確保安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三)推動教育公平發展和質量提升。
38.堅持立德樹人。有序組織中小學教育教學和中高考工作。加強鄉鎮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和縣城學校建設。完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辦好特殊教育、繼續教育,支持和規范民辦教育。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幫助民辦幼兒園紓困。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推進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支持中西部高校發展。擴大高校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招生規模。發展職業教育。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推進教育信息化。要穩定教育投入,優化投入結構,縮小城鄉、區域、校際差距,讓教育資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讓他們有更光明未來。(教育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四)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
39.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提高中央調劑比例。全國近3億人領取養老金,必須確保按時足額發放。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將參保不足1年的農民工等失業人員都納入常住地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牽頭,7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落實退役軍人優撫政策。(退役軍人部牽頭,12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做好因公殉職人員撫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退役軍人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40.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擴大低保保障范圍,對城鄉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失業和返鄉人員及時納入低保。對因災因病因殘遭遇暫時困難的人員,都要實施救助。要切實保障所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民生也必將助力更多失業人員再就業敢創業。(民政部牽頭,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五)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
41.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展哲學社會科學、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事業。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國家文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公共文化服務,倡導全民健身和全民閱讀,使全社會充滿活力、向上向善。(文化和旅游部、體育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籌辦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六)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42.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加強鄉村治理。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慈善事業等健康發展。保障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合法權益。(民政部、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全國老齡辦、全國婦聯、中國殘聯、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完善信訪制度,化解信訪突出矛盾。(國家信訪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法律援助,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司法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國家統計局牽頭,普查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加強國家安全能力建設。(安全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公安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七)強化安全生產責任。
43.加強洪澇、火災、地震等災害防御,做好氣象服務,提高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和防災減災能力。實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應急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中國地震局、中國氣象局、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八、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做好“十四五”規劃編制
(三十八)堅持依法行政,建設廉潔政府。
44.各級政府要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持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堅持政務公開,提高治理能力。要依法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主動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發揮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作用。政府工作人員要自覺接受法律、監察和人民監督。加強廉潔政府建設,堅決懲治腐敗。(國務院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強化審計監督。(審計署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九)突出求真務實,主動擔當作為。
45.各級政府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基本國情,遵循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立足辦好自己的事。要大力糾治“四風”,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把廣大基層干部干事創業的手腳從形式主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為擔當者擔當,讓履職者盡責。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尊重基層首創精神,以更大力度推進改革開放,激發社會活力,凝聚億萬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廣大干部應臨難不避、實干為要,凝心聚力抓發展、保民生。(國務院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四十)做好“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
46.今年要編制好“十四五”規劃,為開啟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新征程擘畫藍圖。(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九、做好民族、宗教、僑務、國防、港澳臺、外交工作
(四十一)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針,認真落實僑務政策。
47.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國家民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要發揮好僑胞僑眷的獨特優勢,不斷增強中華兒女凝聚力,同心共創輝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四十二)扎實推進國防和軍隊建設。
48.要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深入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堅持政治建軍、改革強軍、科技強軍、人才強軍、依法治軍。堅持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嚴格落實軍委主席負責制。全力加強練兵備戰,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打好軍隊建設發展“十三五”規劃落實攻堅戰,編制軍隊建設“十四五”規劃。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提高后勤和裝備保障能力。完善國防動員體系,始終讓軍政軍民團結堅如磐石。(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動國防科技創新發展。(國家國防科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四十三)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
49.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落實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支持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國務院港澳辦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四十四)堅持對臺工作大政方針。
50.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堅決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行徑。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保障臺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團結廣大臺灣同胞共同反對“臺獨”、促進統一,開創民族復興的美好未來。(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四十五)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
51.同各國攜手共進,應對公共衛生危機、經濟嚴重衰退等全球性挑戰。加強防疫合作,促進世界經濟穩定,推進全球治理,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和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在擴大開放中深化與各國友好合作。(外交部、科技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際發展合作署、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今年是決勝全面小康、決戰脫貧攻堅的收官之年,也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之年。我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迎難而上,銳意進取,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努力完成全年目標任務。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職盡責,抓緊組織制定本部門貫徹實施方案,于6月20日前報國務院。要對照分工逐項建立工作臺賬,明確時間表、責任人和成果形式,確保各項任務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實。二是強化協同配合。各部門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任務牽頭部門和協辦部門要立足大局,協同配合,形成合力,不推諉扯皮。三是注重統籌兼顧。各部門要加強形勢研判,統籌國內和國際,兼顧當前和長遠,堅定發展信心,增強發展動力。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及時推動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根據形勢變化調整完善政策。四是抓好督查督辦。各部門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主動擔當、積極作為,狠抓工作落實,做好日常跟蹤督辦。要切實加強對各地的指導服務,減輕基層負擔。各。ㄗ灾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主動對接國務院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工作重點,細化措施,抓好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建立《政府工作報告》督查總臺賬,定期對賬督辦,對進度慢、辦事敷衍、成效不明顯的開展專項督查,對不作為、亂作為的堅決追責問責,切實推動各項重點工作落地見效。
國務院
2020年6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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